全新年度感恩大回饋!競賽區廳抽成僅4%

★ 大亨世界挑戰賽-勝場排名競賽 ★

》任務時間:
 熱身賽- 2015/3/2(一) ~ 2015/3/27(五) 每週一~週五晚間 19:00~24:00;
 大亨賽- 2015/3/7(六) ~ 2015/3/28(六) 每週六晚間 19:00~24:00

》活動內容:
 熱身賽(平日)-勝場排名,當日獲得指定名次即可獲得獎勵!
 大亨賽(週六)-勝場排名,當日獲得指定名次即可獲得獎勵!

 ~大亨區大亨廳抽成,包月只要4%,讓您玩的爽爽爽~

》活動獎勵:

週別 第一週 第二週 第三週 第四週
活動時間 熱身賽 大亨賽 熱身賽 大亨賽 熱身賽 大亨賽 熱身賽 大亨賽
3/2~3/6 3/7 3/9~3/13 3/14 3/16~3/20 3/21 3/23~3/27 3/28
第1名 ●25萬金幣 ●新台幣1萬2千元 ●25萬金幣 ●新台幣1萬2千元 ●25萬金幣 ●新台幣1萬2千元 ●25萬金幣 ●新台幣1萬2千元
第2名 ●22萬金幣 ●新台幣8千元 ●22萬金幣 ●新台幣8千元 ●22萬金幣 ●新台幣8千元 ●22萬金幣 ●新台幣8千元
第3名 ●20萬金幣 ●新台幣5千元 ●20萬金幣 ●新台幣5千元 ●20萬金幣 ●新台幣5千元 ●20萬金幣 ●新台幣5千元
第4名 ●18萬金幣 ●30萬金幣 ●18萬金幣 ●30萬金幣 ●18萬金幣 ●30萬金幣 ●18萬金幣 ●30萬金幣
第5名 ●16萬金幣 ●22萬金幣 ●16萬金幣 ●22萬金幣 ●16萬金幣 ●22萬金幣 ●16萬金幣 ●22萬金幣
第6名 ●14萬金幣 ●15萬金幣 ●14萬金幣 ●15萬金幣 ●14萬金幣 ●15萬金幣 ●14萬金幣 ●15萬金幣
第7名 ●12萬金幣 ●12萬金幣 ●12萬金幣 ●12萬金幣 ●12萬金幣 ●12萬金幣 ●12萬金幣 ●12萬金幣
第8名 ●10萬金幣 ●10萬金幣 ●10萬金幣 ●10萬金幣 ●10萬金幣 ●10萬金幣 ●10萬金幣 ●10萬金幣
第9名 ●9萬金幣 ●8萬金幣 ●9萬金幣 ●8萬金幣 ●9萬金幣 ●8萬金幣 ●9萬金幣 ●8萬金幣
第10名 ●8萬金幣 ●6萬金幣 ●8萬金幣 ●6萬金幣 ●8萬金幣 ●6萬金幣 ●8萬金幣 ●6萬金幣
第11名~15名 ●7萬金幣 ●4萬金幣 ●7萬金幣 ●4萬金幣 ●7萬金幣 ●4萬金幣 ●7萬金幣 ●4萬金幣
第16名~20名 ●6萬金幣 ●2.5萬金幣 ●6萬金幣 ●2.5萬金幣 ●6萬金幣 ●2.5萬金幣 ●6萬金幣 ●2.5萬金幣
第21名~25名 ●4萬金幣 ●1萬金幣 ●4萬金幣 ●1萬金幣 ●4萬金幣 ●1萬金幣 ●4萬金幣 ●1萬金幣
第26名~30名 ●2萬金幣   ●2萬金幣   ●2萬金幣   ●2萬金幣  
第31名~50名 ●1萬金幣   ●1萬金幣   ●1萬金幣   ●1萬金幣  

*本賽制以勝場做為排名依據,若勝場數相同,以贏得金幣、總場次,依序做為排名依據。

區廳 大亨區
熱身廳 大亨廳
遊戲底台 底6000 台2000 底6000 台2000
品級限制 體驗級,電話認證 體驗級,電話認證
金幣限制 70000金幣可入、10000金幣以下踢出
購買金幣包請點我
違規記點 違規記點1點(含)以上無法進入 違規記點1點(含)以上無法進入
玩法 配桌,3秒,特殊滿台,寶牌3台 配桌,3秒,特殊滿台,寶牌4台
遊戲區抽 抽取贏家15%手續費(發達通抽8%) 抽取贏家8%手續費(發達通抽4%)
其他 1.當週本區斷線5次以上不可進入
2.贏家的積分為2倍!
1.當週本區斷線2次以上不可進入
2.贏家的積分為3倍

 

注意事項 :

  1. 本活動遊戲區設定皆以遊戲內設定為主,活動時間依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2. 本活動戲谷不提供查詢功能,故請玩家自行記錄戰績。
  3. 本活動參加與得獎通知: 當您進行本活動遊戲時,視為您已閱讀並了解本活動之遊戲規則、注意事項、兌獎規則,及戲谷關於本遊戲或本活動之其他公告,並同意遵行之,絕無異議。
  4. 當您完成本活動網頁將出現遊戲結果,即視為您已接獲本活動獲獎與否及兌獎之通知;本活動虛擬獎項將於各指定時間前發送至得獎玩家帳號,得獎名單不另行公告。
    I. 如戲谷之後另行發送簡訊通知得獎者,僅為提醒得獎者兌獎之用,並非戲谷之義務。
    II. 實體獎項寄送區域限制:實體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灣本島,不包含金門、馬祖、澎湖、蘭嶼等離島,如得獎者所指定之獎項寄送地位於台灣本島以外地區,得獎者應 依戲谷之指定方式先行支付寄送費用予戲谷,否則,視為得獎者拋棄兌獎權利及資格。
    III. 實體獎項得獎者請請按此下載領獎確認單並於填寫完成後,利用郵寄方式寄到:114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407巷22號8樓「和信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戲谷分公司客服中心」收。
    IV. 麻將大亨世界挑戰賽III-實體獎項領獎期限為2015/4/13。超過領獎期限未領獎者,視同放棄領獎資格。
    V. 本活動獎項圖示僅供參考,規格外觀以實際出貨為主
  5. 得獎者如於活動時間內,有違反戲谷使用者合約或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者,戲谷有權取消該得獎者之得獎權利及資格,獎項(包括實體或虛擬獎項)已發放者,戲谷得逕自取回虛擬物品或金幣;如得獎者已收到獎項者,得獎者應立即返還予戲谷;如未於戲谷所示期限內返還獎項者,戲谷將依法追索之,請玩家遵守遊戲規範。 戲谷使用者合約戲谷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請按此<<
  6. 戲谷「和信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戲谷分公司」之員工及其二親等之親屬,不得參加本活動。
  7. 若玩家獲得新台幣獎項,均可選擇依1:100等值兌換麻將金幣(無須寄回領獎確認單)。若玩家選擇金幣獎項,請於得獎名單公佈後隔週四下午6點前主動向客服人員登記。
  8. 當週獎勵將於隔週二維修時發送。
  9. 實體獎項扣稅之計算:如得獎人獲得實體獎項者,依「所得稅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
    (1) 得獎人所獲實體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者,戲谷將依法預先扣取 10℅。
    (2)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台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對於所獲實體獎項全額扣取20% 。
    (3)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各類所得者,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依規定之扣繳率或扣繳辦法,扣取稅款,並依規定繳納之:
    3-1)公司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及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之股利淨額;合作社、合夥組織或獨資組織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社員、合夥人或獨資資本主之盈餘淨額。
    (3-2)機關、團體、學校、事業、破產財團或執行業務者所給付之薪資、利息、租金、傭金、權利金、競技、競賽或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退休金、資遣費、 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非屬保險給付之養老金、告發或檢舉獎金、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執行業務者之報酬,及給付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或營業代 理人之國外營利事業之所得。
    (3-3)第二十五條規定之營利事業,依第九十八條之一之規定,應由營業代理人或給付人扣繳所得稅款之營利事業所得。
    (3-4)第二十六條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之國外影片事業,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本條各類所得之扣繳率及扣繳辦法,由財政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