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幣包冠軍回饋 ◆◆

★活動時間:

週次 時間 金幣發送時間
第1週 6/20 00:00 ~ 6/26 23:59 6/27 23:59前
第2週 6/27 00:00 ~ 7/3 23:59 7/4 23:59前

★活動辦法:

金幣包名稱 回饋%數
3萬金幣包  1%
5萬5金幣包 2%
10萬金幣包 4%
30萬金幣包 5%
60萬金幣包 7%

舉例:玩家於6/22 買了10萬金幣包1包,於6/25又買了5萬5金幣包3包,所以他在6/27將會獲得總共7,300的麻將金幣。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參加與得獎通知:
    a)當您取得參加本活動之資格,進入本活動進行遊戲(以下簡稱「本遊戲」)時,視為您已閱讀並了解本活動之遊戲規則、注意事項、兌獎規則,及戲谷關於本遊戲或本活動之其他公告,並同意遵行之,絕無異議。
    b)當您完成本遊戲,本活動網頁將出現遊戲結果,即視為您已接獲本活動獲獎與否及兌獎之通知,如戲谷之後另行發送簡訊通知得獎者,僅為提醒得獎者兌獎之用,並非戲谷之義務。
  2. 得獎者如於活動時間內,有違反戲谷使用者合約或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者,戲谷有權取消該得獎者之得獎權利及資格,獎項(包括實體或虛擬獎項)已發放者,戲谷得逕自取回虛擬物品或金幣;如得獎者已收到獎項者,得獎者應立即返還予戲谷;如未於戲谷所示期限內返還獎項者,戲谷將依法追索之。戲谷使用者合約戲谷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請按此
  3. 戲谷保留修改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兌獎方式、規則及相關重要事項之權利,本活動參加人絕無異議;活動時間與辦法若因臨時狀況有異動時,以本活動網頁公佈為主;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戲谷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尚未發送之轉換或加贈獎項則不予發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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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時間:

  第一階段:2014/06/20 00:00 至 2014/06/23 23:59
  第二階段:2014/06/27 00:00 至 2014/06/30 23:59

★活動內容:

◆◆ 第一重  買就送 ◆◆

於兩階段活動時間內,購買下列指定代幣包,可立即獲得折扣回饋,再抽「一球入魂」轉轉樂拚80萬大獎!!

★活動條件及回饋:

活動條件 回饋
金銀島 定額回饋比例 轉轉樂次數
X 1
1.2% 2
3.3% 4
5.5% 14
8% 50

一球入魂轉轉樂內容:

代幣獎項
500枚代幣 800枚代幣
1,000枚代幣 3,000枚代幣
5,000枚代幣 10,000枚代幣
100,000枚代幣 800,000枚代幣


◆◆ 第二重  抽萬元現金 ◆◆

凡兩階段活動皆有購買指定代幣包,即可獲得現金抽獎機會!
獎項:現金3,000元X10名,可重複中獎,最高可獲得現金3萬元!

活動條件 現金抽獎次數
X
1
2
7
25

得獎名單
6777006 11010256 9752911 4002667 4262260
5625400 4002667 5781961 10014779 6777006

抽獎日期:2014/7/4 18:00前抽出得獎者並公告於活動網頁。 

★圖例說明: 

  第一階段 6/20~6/23 第二階段 6/27~6/30
購買產品 60萬代幣包X1 / 105萬代幣包X1 30萬代幣包X1  / 350萬代幣包X1
第 一 重

可獲得定額回饋7,200+34,650=41,850。

可獲得定額回饋192,500。

可獲得6次一球入魂轉轉樂。

可獲得15次一球入魂轉轉樂。

第 二 重 共可獲得現金抽獎機會1+2+7=10次
(若只在其中一階段購買,所獲得的現金抽獎次數將不予計算。)

★獎勵領取方式: 

購買指定金幣包後,可透過遊戲大廳的轉轉樂按鈕,或活動網頁的轉轉樂圖示進入轉轉樂活動中心,選擇專屬活動,使用指定轉轉樂兌換獎勵。兌換出的獎勵將於15分鐘內會自動匯入遊戲帳戶中。

★轉轉樂獲得與使用說明:

  1. 購買活動指定產包後,將於3分鐘後發送轉次。唯獨於06:00~06:30購買活動指定產包,統一於06:30後系統發送轉次。
  2. 轉轉樂的維護時間為週二06:00~12:00(同戲谷關機維護時間),其餘時間為24小時開放使用。
  3. 轉轉樂兌換步驟說明

注意事項:

  1. 若玩家獲得新台幣獎項,均可選擇依1:100等值兌換娛樂代幣(無須寄回領獎確認單)。若玩家選擇代幣獎項,請於得獎名單公佈後隔週四下午6點前主動向客服人員登記。
  2. 本活動期間內,戲谷有權隨時暫停、停辦、結束本活動,並依戲谷公告時程為之。
  3. 當您一參加本活動,即視為您已閱讀、了解並同意遵守戲谷對於本活動之相關規定、注意事項、兌獎規則及戲谷之公告等,絕無異議。
  4. 本活動之得獎玩家將於本活動網頁公佈,戲谷無另外通知之義務,如戲谷另行發送簡訊通知得獎者,僅為提醒得獎者兌獎之用,亦非戲谷之義務。
  5. 兌獎期限及方式:本活動實體獎項領獎專屬編號:FT20140620,兌獎期限為2014/7/15,超過該期限未依戲谷之規定流程並提供領獎確認單者,視同放棄兌獎權利及資格。
    請按此下載領獎確認單並填寫完成後,於領獎期限屆滿前使用傳真、E-mail或郵件的方式將領獎確認單提供至戲谷〔包含:領獎確認單正本、匯款資料表及得獎者存摺影本〕:
    傳真電話:(02)2657-2525
    戲谷客服信箱:ftservice@funtown.com.tw
    郵寄方式請寄到: 11493 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407228和信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戲谷分公司客服中心收。
  6. 實體獎項扣稅之計算:如得獎人獲得實體獎項者,依「所得稅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
    (1) 得獎人所獲實體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者,戲谷將依法預先扣取 10℅。
    (2)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台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對於所獲實體獎項全額扣取20% 。
    (3)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各類所得者,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依規定之扣繳率或扣繳辦法,扣取稅款,並依規定繳納之:
    3-1)公司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及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之股利淨額;合作社、合夥組織或獨資組織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社員、合夥人或獨資資本主之盈餘淨額。
    (3-2)機關、團體、學校、事業、破產財團或執行業務者所給付之薪資、利息、租金、傭金、權利金、競技、競賽或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非屬保險給付之養老金、告發或檢舉獎金、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執行業務者之報酬,及給付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或營業代理人之國外營利事業之所得。
    (3-3)第二十五條規定之營利事業,依第九十八條之一之規定,應由營業代理人或給付人扣繳所得稅款之營利事業所得。
    (3-4)第二十六條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之國外影片事業,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額。本條各類所得之扣繳率及扣繳辦法,由財政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7. 本活動之得獎玩家將於本活動網頁公佈,戲谷無另外通知之義務,如戲谷另行發送簡訊通知得獎者,僅為提醒得獎者兌獎之用,亦非戲谷之義務。
  8. 本活動之參加者/得獎者應遵守戲谷使用者合約及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如有違反,戲谷有權取消該得獎者之參加資格、得獎資格及獲獎之權利及資格,如獎項(包括實體或虛擬獎項)已發放者,戲谷得逕自取回虛擬獎項;如得獎者已收到獎項者,得獎者應立即返還予戲谷;如未於戲谷所示期限內返還獎項者,戲谷將依法追索之。若得獎者使用遊戲程式、Bug或以不正當行為取得本活動之得獎資格,戲谷除將取消得獎資格及獲獎之權利及資格、依使用者合約及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處分外,並將依法追訴之;且不另外遞補得獎者。戲谷使用者合約戲谷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請按此
  9. 戲谷有權隨時修改及變更本活動之相關規定、注意事項、兌獎規則及戲谷之公告等。
  10. 戲谷「和信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戲谷分公司」之員工及其二親等之親屬,不得參加本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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