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谷小子 戲谷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

親愛的玩家您好:

為提供您更好、更安心的遊戲環境,自97/6/12 中午 十二點起, 將實施新的戲谷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為維護您的權益,請務必詳讀規範內容,若對規範有任何疑問歡迎詢問線上GM或客服。
客服電話:02-26597722
客服mail:ftservice@gigamedia.com.tw

戲谷娛樂館 敬上


為了提供所有玩家安全的娛樂環境,本公司﹝即和信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戲谷分公司,以下簡稱「戲谷」﹞制定了合理公平的戲谷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以下簡稱「本規範」),也需要各位熱愛戲谷娛樂館的玩家支持配合,大家一起建立優質的遊戲環境。
使用者在戲谷網站註冊之個人基本資料(以下簡稱「註冊資料」)與本人真實資料不符時,戲谷將終止對其帳號提供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帳號、密碼查詢、使用遊戲服務、申請遊戲歷程、活動領獎、停權申訴等)。
如使用者於註冊帳號時,使用不實之註冊資料、將其「遊戲帳號」、「密碼」等遊戲相關資料洩漏、交付或轉讓予他人時,戲谷有權停止該帳號之使用權,並由使用者自行承擔所有之損失,如致戲谷受有損害者,應賠償戲谷之損害,戲谷並保留法律追訴之權利。

本規範為使用者合約之一部分,並與使用者合約具有相同之效力,所有戲谷娛樂館之使用者,皆應遵守本規範之各項規定,本規範將以記點或不記點之方式處分使用者之違反行為,並依情節輕重處分之:
  ※記點-對於違反本規範(A)條各款規定之使用者帳號,以記點方式採下列規定處置之(各遊戲分開記點):
 
★1點紀錄: ▲ 違反本規範(A)條各款規定之使用者帳號,遊戲管理員將通知之,系統將降低該使用者帳號於被停權當時,於該款違規遊戲伺服器中紀錄之總遊戲戰績之70%,同時暫停該款遊戲之使用權限7日。
 
  ※不記點-違反本規範(B)至(G)條各款規定之使用者帳號,不記點但應依下列規定處分之:
 
★ 違反本規範(B)條各款規定之使用者帳號,遊戲管理員將通知之,系統將會把該使用者帳號於被停權當時,於該款違規遊戲伺服器中紀錄之總遊戲戰績歸零,同時終止提供該款遊戲服務予該使用者帳號,該使用者帳號即不可再使用該款遊戲服務。
★ 違反本規範(C)條各款規定之使用者帳號,遊戲管理員將通知之,系統將強制該使用者帳號離開戲谷娛樂館遊戲區或於戲谷娛樂館遊戲廳禁言12小時。
★ 違反本規範(D)條各款規定之使用者帳號,遊戲管理員將通知之,系統將暫停戲谷娛樂館之全部遊戲使用權限3日。
★ 違反本規範(E)條各款規定之使用者帳號,遊戲管理員將通知之,系統將暫停戲谷娛樂館之全部遊戲使用權限7日。
★ 終止提供戲谷娛樂館服務:
違反本規範(F)條各款規定之使用者帳號,遊戲管理員將通知之,系統將會把該使用者帳號在戲谷娛樂館所有遊戲之總遊戲戰績歸零,並終止該使用者帳號使用戲谷娛樂館之全部遊戲服務。
★ 其他處罰條例:違反本規範(G)條各款規定之使用者帳號,均依(G)處罰條例各項說明處置。

各條文詳細說明:
(A)違反第(A)條各款規定之使用者帳號,遊戲管理員將通知之,系統將降低該使用者帳號於被停權當時,於該款違規遊戲伺服器中紀錄之總遊戲戰績之70%,同時暫停該使用者帳號於使用該款遊戲服務7日。
(A-1). 若使用者帳號在一天內長時間按住空白鍵或代打功能連續達1小時或遊戲40手以上,造成同桌四家玩家金幣紀錄長時間幾乎都是0,將該遊戲記1點,降低該使用者帳號於被停權當時,於該款違規遊戲伺服器中紀錄之總遊戲戰績之70%,同時暫停該遊戲權限7日。

(B) 違反第(B)條各款規定之使用者帳號,遊戲管理員將通知之,系統將會把該使用者帳號於被停權當時遊戲伺服器中紀錄之總遊戲戰績歸零,同時終止提供遊戲服務予該使用者帳號,該使用者帳號即不可再使用該款遊戲服務。

 
(B-1). 以不正當的方式取得遊戲戰績者,包括但不限於經查證系統紀錄,發現有遊戲戰績不合理、異常增加或流動的使用者帳號。
   
(B-2). ▲

如經遊戲管理員發現使用者帳號於遊戲中公開指定勝利者、公開叫牌或指定某一特定牌,該公開指定或叫牌之使用者帳號與協助、配合同桌作弊之使用者帳號皆依第(B)條之規定處理。
(如使用者入桌後發現同桌玩家公開指定勝利者或公開叫牌,須直接向遊戲管理員舉發或立即退出該局遊戲,否則一經遊戲管理員發現即視同協助、配合違規。)
▲ 如經遊戲管理員發現使用者帳號長期使用代打功能或代打程式代打達到戰績有不合理或異常流向之使用者帳號。
(如使用者入桌後發現同桌玩家有長期使用代打功能或代打程式代打,須直接與遊戲管理員舉發或立即退出該局遊戲,否則一經遊戲管理員發現即視同協助、配合違規。)
   
(B-3). 使用者帳號在戲谷娛樂館各款遊戲中與其他使用者帳號串通進行餵牌或故意放水之行為,雖未製造不正常金幣流向,但卻造成影響積分或洗劫其他使用者帳號金幣者。
   
(B-4). 違反娛樂館比賽區規範:
  ▲ 經發現使用者帳號在戲谷娛樂館各比賽區中以不正當之遊戲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遊戲中與其他使用者帳號串通經遊戲管理員發現、另外開帳號灌遊戲戰績、經其他使用者檢舉並經查證屬實者、及其他影響遊戲公平性的行為,取得遊戲戰績或獲獎,應依照本規範處分並喪失獲獎資格。
   
(B-5). 不定期舉辦之比賽活動規範:
  ▲ 戲谷娛樂館經常舉辦各種比賽及活動,若經發現使用者帳號在比賽或活動中以不正當的遊戲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遊戲中與其他使用者帳號串通經遊戲管理員發現、另外開帳號灌遊戲戰績、經其他使用者檢舉並經查證屬實者、及其他影響遊戲公平性的行為,取得遊戲戰績或獲獎,應依照本規範處分並喪失獲獎資格。
★如於戲谷娛樂館比賽區或活動區違反遊戲管理規範,戲谷有權於官方網站相關頁面或平台公告違規之使用者之完整暱稱。
   

(C) 違反第(C)條各款規定之使用者帳號,遊戲管理員將通知之,系統將強制該使用者帳號離開戲谷娛樂館遊戲區或於戲谷娛樂館遊戲大廳禁言12小時。
 
(C-1). 在戲谷娛樂館遊戲大廳若有以下行為經遊戲管理員發現,得禁止使用者帳號於戲谷娛樂館遊戲大廳發言12小時。
1. 散佈具商業或色情之文字資料,或為仲介之行為。
2. 傷及第三人權益與隱私之行為。
3. 惡意散佈未經證實的謠言或無法提出具體證明的不實言論。
4. 謾罵。
5. 使用者帳號在戲谷娛樂館伺服器上傳遊戲所必須的資料(如談話、指令等),資料內容不得如下:
 

(a)侵犯任何第三者的智慧財產權,著作權或其他權利。
(b)違反法律規定。
(c)有害於公序良俗。
(d)包含任何毀謗他人、性騷擾、歧視,或對孩童有不良影響的內容。

  如使用者帳號有第(C-1)條所列之行為者,除戲谷將依第(C-1)條之定處分外,該使用者帳號須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
   
(C-2). 如使用者帳號選擇於自行開桌之設定(即使用者帳號間彼此的約定玩法)者,除了涉及違法或違規行為外,遊戲管理員不介入處理使用者帳號間的私人玩法約定,請自行在遊戲開打前確認玩法,以免造成困擾,如因遊戲上特殊約定的規則問題,造成糾紛;並在戲谷娛樂館遊戲大廳中爭吵,遊戲管理員基於維護遊戲環境,得禁止該使用者帳號於戲谷娛樂館遊戲大廳發言12小時。
   
(C-3). 如使用者帳號之禁言處分屆期或解除後,仍持續發表不當言論,遊戲管理員得將該使用者帳號再度禁言12小時。
 
(C-4). 在戲谷娛樂館中開桌,卻不在電腦前或未開打,致其他使用者帳號無法進行遊戲,為維護遊戲品質,遊戲管理員得強制關桌,而強制該使用者帳號離開遊戲區。
   
(C-5). 持續傳送空白訊息或無意義的訊息給遊戲管理員達五次(含)以上者,遊戲管理員得經通知該使用者後,暫停提供遊戲管理員諮詢服務予該使用者帳號一日(24小時)。
   
(C-6). 若使用者帳號開啟桌名有長久使用代打的涵義或使用不雅文字者,遊戲管理員有權進入桌內通知該桌使用者帳號後,請使用者帳號立即離開並關閉該桌,若經通知超過1分鐘仍未關閉,遊戲管理員得逕行強制關閉。
   
(C-7). 若有第三人檢舉或遊戲管理員主動發現有使用者帳號持續使用代打功能或代打程式代打者,遊戲管理員有權進入桌內,並詢問該桌每一位使用者帳號是否在場,若未得到桌內每一位使用者帳號之回應,遊戲管理員可強制將無回應的使用者帳號踢出該桌;且如該桌有違反本規範之規定者,亦將依本規範目處分之。

(D) 違反本規範(D)條各款規定之使用者帳號,遊戲管理員將通知之,系統將暫停戲谷娛樂館之全部遊戲使用權限3日。
 
(D-1). 在戲谷娛樂館遊戲大廳散播未經證實的言論、或詆毀本公司商譽者,經遊戲管理員發現者,將暫停該使用者帳號於戲谷娛樂館之全部遊戲使用權限三日。
   
(D-2). 以文字或圖片形式,散播戲谷娛樂館之遊戲程式等錯誤或有bug等情事者,經遊戲管理員發現者,將暫停該使用者帳號於戲谷娛樂館之全部遊戲使用權限三日

(E) 違反本規範(E)條各款規定之使用者帳號,遊戲管理員將通知之,系統將暫停戲谷娛樂館之全部遊戲使用權限7日。
 
(E-1). 假冒戲谷遊戲管理員或工作人員散播不實言論者,將暫停戲谷娛樂館之全部遊戲使用權限7日。
假冒戲谷遊戲管理員或工作人員恐嚇其他使用者帳號,經戲谷發現者,將暫停該使用者帳號於戲谷娛樂館之全部遊戲使用權限7日,惟若經戲谷判斷屬於情節重大者,戲谷得依使用者合約第十四條第三項第3-8款規定辦理。

(F) 違反本規範(F)條各款規定之使用者帳號,遊戲管理員將通知之,系統將會把該使用者帳號在戲谷娛樂館所有遊戲之總遊戲戰績歸零,並終止該使用者帳號使用戲谷娛樂館之全部遊戲服務。
 
(F-1). 透過戲谷娛樂館遊戲系統的漏洞(BUG)、使用外掛程式或是擅自修改遊戲程式,以取得不當遊戲戰績,或有損害遊戲公平性之行為者,依情節輕、重,將暫停該使用者帳號於戲谷娛樂館之全部遊戲使用權三日至七日,或予以終止戲谷娛樂館全部遊戲服務之處分,如予以終止戲谷娛樂館全部遊戲服務之處分者,系統將會把該使用者帳號於戲谷娛樂館之全部總遊戲戰績全部歸零。
   
(F-2). 本條(F-1)所列之行為如有虛擬金幣移轉至其他使用者帳號或是其他款遊戲者,戲谷將追回所有虛擬金幣。
   
(F-3). 盜用他人線上虛擬通路帳號購買點數者。
   
(F-4). 若使用者帳號使用任何的封包修改工具或程式修改戲谷娛樂館任一款遊戲之傳輸封包或資料者,除將終止該使用者帳號使用戲谷娛樂館之全部遊戲服務、將該使用者帳號於戲谷娛樂館之全部總遊戲戰績全部歸零外,戲谷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F-5). 若使用者帳號使用任何導致戲谷娛樂館遊戲封包傳輸速率異常之程式者。
   
(F-6). 若使用者帳號在戲谷網站、戲谷娛樂館網頁或使用戲谷任何程式張貼暗示或含有販售外掛程式內容,或販售外掛程式之網址者。
舉例說明:
  A:甲使用者帳號在戲谷娛樂館大廳販售外掛程式者。
  B:乙使用者帳號利用戲谷程式傳訊息給玩家要販售外掛程式者。
  C:丙使用者帳號在戲谷小鎮以任何形式販售外掛程式者。
   
(F-7). 若使用者帳號在戲谷取的暱稱含有販售外掛之意者。
   
(F-8). 若使用者帳號在戲谷網頁或使用戲谷任何程式張貼暗示或含有買賣虛擬物品網址、聯絡方式、買賣金額、買賣任何形式之遊戲產品包、點數卡、序號或帳號者。
舉例說明:
  A:甲使用者帳號在戲谷娛樂館大廳販售金幣者。
  B:乙使用者帳號利用戲谷程式傳訊息給玩家要賣帳號者。
  C:丙使用者帳號在戲谷小鎮以任何形式販售外掛程式者。
   
(F-9). 若使用者帳號經由網際網路攻擊戲谷伺服器者。
   
(F-10). 遊戲正式收費後若使用者帳號在單一遊戲館內遊戲時間未滿24小時便在該館觸犯(B1)∼(B5)條文中任何一條將使用者帳號終止戲谷娛樂館服務,系統亦將會把該使用者帳號之累計遊戲戰績歸零。

(G)其他處罰條例。若違反下列規範均依(G)處罰條例各項說明處置:
 
(G-1). 在戲谷娛樂館利用銀行、購物館機制或是拉霸館兌換櫃台造成遊戲金幣不正常或不正當流向者,經發現,系統得逕行取回所有不正常或不正當流向之虛擬金幣。
   
(G-2). 使用者帳號可以填寫檢舉作弊回報單,檢舉遊戲行為不當的使用者帳號,但必須等待遊戲管理員查證屬實後,才能決定是否構成作弊行為予以懲罰,檢舉者不可在事實真相未查明前要求戲谷娛樂館立即懲罰該使用者帳號。

凡在遊戲中不知情的狀況下被其他使用者帳號以非正當的遊戲方式騙取遊戲金幣,須立即回報遊戲管理員進行處理,回報內容應含廳名、桌號、同桌者戲谷號碼以及作弊方式,有越詳細的回報遊戲管理員越能快速處理,敬請回報玩家儘量配合。
   
(G-3). 使用非法儲值序號。
戲谷在此建議大家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的遊戲序號,因為有可能會買到他人盜刷而購買的遊戲儲值序號,此時,戲谷將暫停使用該序號之使用者帳號使用戲谷娛樂館全部遊戲之權限,等該使用者帳號完成付款動作後再予以復權。
此外,該序號的使用者須自行負擔信用卡盜刷的相關法律責任。
   
(G-4). 曾有過暫停遊戲權限紀錄之使用者帳號,不得申請成立戲谷娛樂館公會組織。
   
(G-5). 新申請或修改的遊戲暱稱,若含有不雅文字、無法辨識之文字或符號、蓄意攻擊他人之言詞、具商業行為之暱稱或容易造成誤認成戲谷娛樂館遊戲管理員或工作人員者,經遊戲管理員發現並於遊戲中告知使用者帳號後,將強制修改使用者暱稱為戲谷號碼,使用者帳號可免費向遊戲管理員申請變更暱稱一次。

舉例說明:如使用者帳號的暱稱中含有罵人的文字、宏�痋B戲谷、管理者、官方、GM、GIGA、和信、客服、Funtown等字眼,若被遊戲管理員發現將予以變更暱稱。
   
(G-6). 若使用者帳號會造成戲谷娛樂館任一款遊戲不正常運作,戲谷有權暫停該使用者帳號使用戲谷娛樂館全部遊戲之權利七天,並得連續處分,直至恢復正常為止。
   
(G-7). 使用者帳號若要詢問虛擬贈品(包含金幣、勳章、衣服、衣櫃及遊戲內各種虛擬物品)或實體獎品之獲獎事宜,須於頒布該獎項後兩週內向遊戲管理員提出查詢申請,否則戲谷有權不予受理。
   
(G-8). 所有參與或協助違反本規範行為之使用者帳號,戲谷將以處分其所協助或參與之使用者帳號之相同規定處分之。
   
(G-9). 在新款遊戲開放測試期間如果有作弊之事實,遊戲管理員將通知之,系統將會把該使用者帳號於被停權當時遊戲伺服器中紀錄之該款遊戲總遊戲戰績歸零,同時終止該款遊戲服務,並暫停該使用者帳號於戲谷娛樂館使用全部遊戲之權限七日。
   
(G-10). 若使用者帳號於PDA發送下列內容,經收到訊息之當事人帳號檢舉後,將發送此訊息者暫停使用者帳號娛樂館全館遊戲暫停傳送 PDA 權限三天。
A: 使用者帳號對其他使用者帳號 24 小時內(從第一則起算)發送五則(含)以上謾罵或攻詰訊息者。但若是雙方有對罵之情況或是檢舉者有挑釁之對話,被檢舉者將不受罰。
B: 違反任何法律規定或公序良俗者。
C: 包含任何毀謗他人、性騷擾、種族歧視,或對孩童有不良影響的內容。
D: 傳送內容包含無意義訊息、垃圾訊息、廣告訊息。
   
(G-11). 若使用者於遊戲桌內或使用其他任何戲谷平台上的通訊功能,公佈或暗示自己或他人的牌型,將暫停該使用者帳號於該款遊戲之使用權限七天。

※申訴停權及申訴遊戲管理員或電話客服人員請按此
若使用者帳號對停權有爭議或是對遊戲管理員、電話客服人員值班內容不滿意,請玩家填寫申訴單,戲谷受理停權申訴之期限為一個月,申訴期的計算自使用者帳號被暫停遊戲權限當日起算的一個月內。由於申訴案件需要詳查所有遊戲歷程及相關記錄,戲谷將在收到您填寫之申訴單後5個工作天內,回覆您的申訴。

二、戰績規定
 
1. 使用者帳號因為本身網路服務業者網路斷線或是自動離線或電腦程式錯誤而造成斷線的事實,使用者帳號戰績將被系統增加一斷線一敗績、扣除積分,而離線後由戲谷娛樂館伺服器代打所損失的金幣值,戲谷娛樂館無須做任何補償。
   
2. 戲谷娛樂館機房因為天然災害(火災、水災、地震、颱風.....等無法預知之災害)、停電,而導致使用者帳號於遊戲中途被迫離線,則使用者帳號當日所損失的戰績與點數損失,因屬無法事先防範的事實災害,此方面的遊戲資料損失也將無法做任何補償。
   
3. 使用者帳號對於戰績更新或計算有所質疑,可以直接向戲谷娛樂館遊戲管理員詢問,說明有問題的日戰績與正確戰績值,遊戲管理員查證事實真相後,若屬於系統伺服器有誤非使用者帳號個案問題,將由我方手動調整該時段全體使用者帳號的戰績,若屬於個人因為對於遊戲操作不當而造成戰績漏報的情形,戲谷不會做任何補償。
   
4. 下列情況屬於短暫的戰績有誤現象,非戰績有誤的事實。
系統戰績更新期間:每日凌晨6點至7點為戰績運算排行的時間,使用者帳號可能於遊戲中發現自己戰績暫時回溯或網頁戰績尚未更新等現象。

下列情況將造成戰績漏報的事實,請使用者帳號特別小心注意, 戲谷娛樂館將不做任何戰績補償。
  (a) 使用者帳號雖達成桌長設定的局數,但還未看到最終的勝負畫面,即先行離開。
(b) 使用者帳號不正常離線(電腦當機或系統當機),當再次進入時,可能發生該場戰績稍有回溯或金幣值短少。
(c) 在某一區遊戲結束後,立即更換區別,有可能造成戰績來不及載入的現象。
   
5. 戲谷娛樂館將盡善良管理人的責任確保系統運作正常。但如因系統非預期性的當機或異常造成遊戲資料無法即時寫入資料庫,將無法補償。

三、虛擬物品規定
 
1. 遊戲中開放使用者帳號以點數兌換虛擬物品或金幣時,戲谷娛樂館只提供單向兌換的媒介,並不負責將虛擬物品轉換成真實點數的機制,若使用者帳號私下有其他交易行為而造成個人損失,戲谷娛樂館並不負責賠償或其他法律責任。
   
2. 遊戲中所頒發的虛擬物品,只針對特殊活動與單一帳號進行發放,使用者帳號不得要求戲谷娛樂館將真實身分中所有的帳號與個別虛擬物品集中在同一帳號。
   
3. 戲谷娛樂館提供虛擬金幣互相贈與功能,但僅提供轉換機制正常,將不承擔使用者帳號間私下交易的問題處理,且使用者不得以私下交易的結果要求戲谷娛樂館取消已完成之虛擬金幣轉換。
   
4. 使用者帳號若於現實生活中於本遊戲之道具、人物及其他各項電磁記錄,與他人為交易或互易行為,因此而產生的糾紛與戲谷娛樂館無涉。
   
5. 因天災、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人為因素而導致使用者遊戲資料的損失,戲谷娛樂館不負賠償責任。
   
6. 使用者所購買的點數卡,一經開卡或儲值後,即表示使用者已經確認系統下各項服務之消費;存入使用者帳號的服務點數,將無法轉讓給第三者;戲谷娛樂館亦無法進行回復,無法協助遊戲點數的帳號移轉,無法協助點數存入遊戲種類的移轉。
   
7. 若使用者發現遊戲帳號遭人非法使用或有任何異常破壞使用安全的情形時,應立即通知戲谷娛樂館;因可歸責於使用者之事由,而導致帳號、密碼、遊戲資料遭他人非法使用所造成之損失,戲谷娛樂館將不負責處理相關糾紛與賠償。(請當事者本人透過司法單位向盜用者求償)。
   
8. 遊戲版本更新造成部分使用者出現遊戲版本不正確或任何屬使用者帳號個人因素,無法繼續進行遊戲(同時段內非所有的使用者帳號無法登入戲谷娛樂館遊戲伺服器),則戲谷娛樂館將盡力提供諮詢服務,協助使用者帳號繼續使用戲谷娛樂館,但該處理時段內因使用者帳號個人電腦設備問題造成無法遊戲的損失,戲谷娛樂館將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9. 除了戲谷娛樂館舉辦之活動與遊戲程式本身之問題外,使用者帳號間任何私下交易的結果與戲谷娛樂館無關。
   
10. 遊戲中開放使用者帳號以點數兌換虛擬物品或金幣,唯使用者須同意一經完成兌換流程後,因虛擬物品或金幣僅為提供遊戲樂趣使用,即不再具有任何實質價值。

四、其他特殊活動辦法與管理
戲谷娛樂館因功能需求或針對不同主題的特殊活動,為考量遊戲公平性、遊戲平衡以達到維護多數玩家權益可不定期新增、修改或取消遊戲內容與服務項目,使用娛樂館新增遊戲功能或參與特殊活動比賽前,戲谷娛樂館將會提供該項功能的使用說明與規範,若使用者帳號對於新增的服務內容或遊戲活動比賽方式有不同意之處,請勿使用該項功能或請勿參與該項活動比賽。
例:若使用者帳號欲使用大頭貼服務,則在使用前請務必詳閱大頭貼館使用規範,如不同意大頭貼館規範內容請勿使用,一經使用視同同意該規範所有條文。

五、戲谷娛樂館計費方式說明
戲谷娛樂館計費方式說明請詳閱計費方式說明網頁。

六、遊戲管理規範變更權利聲明
1. 甲方保留隨時修改本規範或相關遊戲規則之權利,並在未來如有任何修改時,甲方將於戲谷娛樂館首頁及各款遊戲首頁公告之,並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乙方。
2. 使用者於第一項通知到達後十五日內:
 
A: 如使用者未為反對之表示並繼續使用戲谷娛樂館之遊戲服務者,則視為使用者已同意並接受戲谷對於本規範變更之內容。
B: 使用者為反對之表示者,視為使用者對戲谷終止戲谷娛樂館合約部分之通知。

七、盜用處理規範
有關盜用相關處理規範請詳見盜用處理規範。

八、本規範之名詞定義
本規範之名詞定義,請詳見使用者合約。

九、戲谷娛樂館補償原則
戲谷娛樂館所提供之遊戲服務因特定事由,甲方同意補償乙方者,請詳見戲谷娛樂館補償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