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步:取得領獎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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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確認領獎期限前,主動與戲谷客服中心聯絡,以確保您獲得獎品的權益。若填寫的個人資料不實,戲谷於確認領獎期限前無法與您取得聯繫,或未在指定的領獎期限內辦理領獎,戲谷將視同您放棄領獎。
※領獎期限為 2006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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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步:填寫領獎確認單、收據三聯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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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請得獎者列印領獎確認單、收據三聯單。 |
2. |
收據三聯單:請據實填寫欄位表格之內容。收據〔出具人姓名〕部份一式三聯,均須請您蓋上印章,若有任何塗改之處,一式三聯也須蓋上印章以茲證明為本人塗改。
請按此下載領獎確認單 |
☆ 第三步:支付贈品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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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依政府規定,獎品金額若超過 13,333 (含)元,得獎者需自行負擔 15%
贈品稅。 |
2. |
獎項SONY 家庭劇院組 DAV-FX999W價值約
45,900元,故得獎玩家 必須先匯款支付 15 %的贈品稅 6,885元。 |
3. |
獎項SONY DSC-M2 數位相機價值約 17,900元,故得獎玩家 必須先匯款支付 15 %的贈品稅 2,685元。 |
4. |
戲谷匯款帳號:台新銀行 台北分行
戶名:第三波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帳號:08201000379400 ※務必備註匯款人姓名 |
☆ 第四步:寄回領獎確認單、收據三張、匯款證明影本 共三份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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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確認領獎期限前使用郵件掛號寄回〔領獎確認單、收據三張、匯款證明影本〕,請寄至 114 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
407 巷 22 號 8 樓 戲谷娛樂館收。戲谷娛樂館將於收到您的領獎資料後,確認匯款資料後,與您聯絡確領獎方式。
獎品寄送以台灣地區為主,如您為海外玩家(外國人)則請台灣地區友人代為領獎;若無台灣友人代為領獎,依政府規定, 外國人士需扣
20% 稅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