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獎者本人應在戲谷所指定的領獎期限前,主動與戲谷客服中心聯絡。若得獎者於申請註冊戲谷帳號所填寫的個人資料有不符者,得獎者應在指定的領獎期限前完成個人資料之變更,並依戲谷之規定辦理領獎,否則,視同您放棄領獎權利及資格,惟對於個人資料變更之申請,戲谷保有決定受理與否的權利。
第二步:填寫領獎確認單
請得獎者列印領獎確認單、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據實填寫上方欄位表格內容,最後簽名、蓋章。 若為現金獎項之得獎者,則需黏貼本人的存摺影本(需有銀行帳號、戶名)、並填寫”銀行名稱”、“分行名稱”、“銀行帳號”。(得獎者應在指定的領獎期限前附上完整的資料文件,並依戲谷之規定辦理領獎,否則,視同您放棄領獎權利及資格)
第三步:支付贈品款項
依稅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獎項價值金額若超過新台幣20,000(含)元,得獎者需為本國人或於國內有住所、居所者,且自行負擔 10%之所得稅。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台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則不論兌換商品金額多寡,皆必須要支付20%稅款。 ◎若為現金得獎者,戲谷將直接從所得獎金內扣除稅款。 ◎若為實體獎品得獎者(如機票、LV包包、電視機等)須請得獎者先匯款到戲谷銀行帳號內。
戲谷匯款帳號:台新銀行(建北分行) 銀行代碼:812 帳號:2068-01-0001928-8 戶名為:和信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戲谷分公司 ※匯款單備註處請填寫得獎人真實姓名
第四步:寄回領獎確認單、稅款匯款證明影本
請於確認領獎期限前使用郵件掛號寄回〔領獎確認單、匯款證明影本〕,請寄至 114 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 407 巷 22 號 8 樓 和信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戲谷分公司客服中心 收。戲谷將於收到您的領獎資料後,送請會計部門處理。
注意:◎實體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灣本島,不包含金門、馬祖、澎湖、蘭嶼等離島。 ◎戲谷「和信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戲谷分公司」員工及其二親等親屬,均不得參加本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