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之龍轉轉樂獎項
(隨機獲得其中一個獎項)
大獎 金之龍
二獎 80 萬娛樂代幣
三獎 36 萬娛樂代幣
四獎 18 萬娛樂代幣
五獎 6 萬娛樂代幣
銀之龍轉轉樂獎項
(隨機獲得其中一個獎項)
大獎 銀之龍
二獎 60 萬娛樂代幣
三獎 8 萬娛樂代幣
四獎 3 萬娛樂代幣
五獎 1 萬娛樂代幣
銅之龍轉轉樂獎項
(隨機獲得其中一個獎項)
大獎 銅之龍
二獎 10 萬娛樂代幣
三獎 2 萬娛樂代幣
四獎 1 萬娛樂代幣
五獎 2 千娛樂代幣


★活動時間:2024/01/23 維護後 ~ 2024/03/05 05:59

★活動內容:活動時間每日在金銀島消費每達到下列指定點數,即可獲得相對應轉轉樂次數。

★活動獎勵:活動獎勵數量有限,遇缺不補,先抽先贏。

每日消費累積點數 獲得轉轉樂
滿 10,000 點 【金之龍】轉轉樂 2 次
滿 7,000 點 【金之龍】轉轉樂 1 次
滿 5,000 點 【銀之龍】轉轉樂 2 次
滿 3,000 點 【銀之龍】轉轉樂 1 次
滿 1,400 點 【銅之龍】轉轉樂 2 次
滿 800 點 【銅之龍】轉轉樂 1 次
※ 任務條件每日重置,可重複達成,每日的計算區間為06:00~隔日05:59。

★收集兌換:

收集物品 兌換內容物
金之龍 500萬 娛樂代幣
銀之龍 100萬 娛樂代幣
銅之龍 50萬 娛樂代幣

【 舉例 】  
小歪 1/24在金銀島消費滿10,000點,共可獲得【銅之龍】轉轉樂 26次、【銀之龍】轉轉樂 7次、【金之龍】轉轉樂 3 次。

※【銅之龍】轉轉樂 = (10,000/800) + (10,000/1,400) * 2 = 12 + 14 = 26
※【銀之龍】轉轉樂 = (10,000/3,000) + (10,000/5,000) * 2 = 3 + 4 = 7
※【金之龍】轉轉樂 = (10,000/7,000) + (10,000/10,000) * 2 = 1 + 2 = 3

★注意事項:

  1. 轉轉樂於 2024/03/08 06:00 結束兌換,請玩家提前兌換完畢。
  2. 當您一參加本活動,即視為您已閱讀、了解並同意遵守戲谷對於本活動之相關規定、注意事項、兌獎規則及戲谷關於本遊戲或本活動之其他公告,並同意遵行之,絕無異議。
  3. ※金銀島消費僅含儲值娛樂代幣包/福袋、儲值娛樂代幣序號、點數換娛樂代幣,不含包月/包季/購物館消費/刮刮樂/兌換券/活動小組購買。
  4. 本活動獎勵(包括但不限於虛擬物品、道具或遊戲幣)發送若有不符,戲谷得逕行回收調整後重新發送。
  5. 本活動各遊戲區設定皆以遊戲內設定為主,活動時間依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6. 本活動各項獎勵請玩家於期限內完成領取及兌換動作,如逾期將視同放棄活動資格不予受理。
  7. 戲谷有權隨時修改及變更本活動之相關規定(包含暫停、停辦、結束本活動,並依戲谷公告時程為之)、注意事項、兌獎規則及戲谷之公告等。
  8. 當您完成本活動網頁將出現遊戲結果,即視為您已接獲本活動獲獎與否及兌獎之通知;本活動虛擬獎項將於各指定時間前發送至得獎玩家帳號,得獎名單不另行公告。如戲谷之後另行發送簡訊通知得獎者,僅為提醒得獎者兌獎之用,並非戲谷之義務。
  9. 本活動戲谷不提供查詢功能,故請玩家自行記錄戰績。
  10. 戲谷「和信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戲谷分公司」之員工及其二親等之親屬,不得參加本活動。
  11. 本活動之參加者/得獎者應遵守戲谷使用者合約及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如有違反,戲谷有權取消該得獎者之參加資格、得獎資格及獲獎之權利及 資格,如獎項(包括實體或虛擬獎項)已發放者,戲谷得逕自取回虛擬獎項;如得獎者已收到獎項者,得獎者應立即返還予戲谷;如未於戲谷所示期限內返還獎項 者,戲谷將依法追索之。若得獎者使用遊戲程式、Bug或以不正當行為取得本活動之得獎資格,戲谷除將取消得獎資格及獲獎之權利及資格、依使用者合約及娛樂 館遊戲管理規範處分外,並將依法追訴之;且不另外遞補得獎者。
    戲谷使用者合約戲谷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 請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