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時間

回合 活動時間 積分彩金排行榜 當週彩金 週彩金贈獎時間
第一週 01/09 06:00~01/16 05:59 請按此 請按此 01/19 00:00前
第二週 01/16 06:00~01/23 05:59 請按此 請按此 01/26 00:00前
第三週 01/23 06:00~01/30 05:59 請按此 請按此 02/02 00:00前
第四週 01/30 06:00~02/06 05:59 請按此 請按此 02/09 00:00前

★活動對象:骰寶玩家(金卡以上會員)

★活動廳別:骰寶貴賓廳+菁英廳+奢華廳+富貴廳

★活動說明:於活動期間玩家在活動相關區廳遊玩,每次達成【積分獲得條件】將可獲得積分,依積分高低進行排名,每周結算後將可獲得下列相對應之獎勵。

★排行榜說明:以積分多寡作為名次主要排序,同積分將以中獎金額做為第二排序

【積分獲得條件】 積分
單一圍骰贏得金額每達20萬 +500
任一圍骰贏得金額每達20萬 +100
比倍贏得金額每達20萬 +50
中獎每達20萬(不含壓大壓小與JP中獎金額) +6
※ 比倍僅單人廳能使用

★ 獎勵1. 積分獎勵:當週結算累積積分達到下列分數時,將可獲得相對應的獎勵

積分達成特別獎
單週累積積分 獎勵
積分達1,000,000 娛樂代幣1000萬
積分達500,000 娛樂代幣500萬
積分達100,000 娛樂代幣100萬
積分達50,000 娛樂代幣50萬
積分達10,000 娛樂代幣25萬
積分達5,000 娛樂代幣5萬
積分達1,000 娛樂代幣1萬
※ 獎勵不疊加計算,舉例: 積分達50,000,僅可獲得50萬代幣。
※ 積分以每週二維修前最終積分為發放標準

 

★ 獎勵2. 排行榜獎勵:依照玩家當週名次,以下列獎勵分成比例來分發積分彩金

名次 獎勵 獎勵1.2倍 獎勵1.5倍 獎勵2倍
1 當週累積彩金30% 當週儲值累積金額
介於30,000~50,000
(須購買下列指定產包)
當週儲值累積金額
介於50,001~149,999
(須購買下列指定產包)
當週儲值累積金額
超過150,000(含)元
(須購買下列指定產包)
2 當週累積彩金20%
3 當週累積彩金10%
4 當週累積彩金8%
5 當週累積彩金7%
6 娛樂代幣50,000
7 當週累積彩金5%
8 娛樂代幣30,000
9 當週累積彩金5%
10 娛樂代幣25,000
11 當週累積彩金5%
12 娛樂代幣20,000
13 當週累積彩金3%
14 娛樂代幣15,000
15 當週累積彩金3%
16 娛樂代幣12,000
17 當週累積彩金3%
18 娛樂代幣10,000
19 當週累積彩金1%
20 娛樂代幣5,000
※ 排行榜獎項為不同名次獲得不同彩金%數,獎勵於每週結算後週五00:00前發送。
※ 單週只要購買指定的代幣包達一定金額,又獲得名次者,即可獲得額外加碼%數。
※ 舉例:玩家A在活動第一週獲得排行賽冠軍,當週彩金為3,000萬代幣,即可獲得彩金900萬代幣,玩家有購買指定產包金銀島105萬代幣包4包累積金額達32,200元,即可獲得加碼1.2倍,最後玩家A獲得的的彩金為900萬代幣 * 1.2 = 1,080萬代幣。

排行賽指定產包








 

【 注意事項 】

  1. 當您一參加本活動,即視為您已閱讀、了解並同意遵守戲谷對於本活動之相關規定、注意事項、兌獎規則及戲谷之公告等,絕無異議。
  2. 本活動期間內,戲谷有權隨時暫停、停辦、結束本活動,並依戲谷公告時程為之。
  3. 本活動之得獎玩家將於本活動網頁公佈,戲谷無另外通知之義務,如戲谷另行發送簡訊通知得獎者,僅為提醒得獎者兌獎之用,亦非戲谷之義務。
  4. 本活動之參加者/得獎者應遵守戲谷使用者合約及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如有違反,戲谷有權取消該得獎者之參加資格、得獎資格及獲獎之權利及資格,如獎項(包括實體或虛擬獎項)已發放者,戲谷得逕自取回虛擬獎項;如得獎者已收到獎項者,得獎者應立即返還予戲谷;如未於戲谷所示期限內返還獎項者,戲谷將依法追索之。
    若得獎者使用遊戲程式、Bug或以不正當行為取得本活動之得獎資格,戲谷除將取消得獎資格及獲獎之權利及資格、依使用者合約及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處分外,並將依法追訴之;且不另外遞補得獎者。戲谷使用者合約戲谷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請按此。
  5. 戲谷有權隨時修改及變更本活動之相關規定、注意事項、兌獎規則及戲谷之公告等。
  6. 戲谷「和信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戲谷分公司」之員工及其二親等之親屬,不得參加本活動。
  7. 若玩家獲得新台幣獎項,均可選擇依1:100等值兌換麻將金幣/娛樂代幣(無須寄回領獎確認單)。若玩家選擇金幣獎項,請於得獎名單公佈後隔週四下午6點前主動向客服人員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