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時間

活動時間
7/11維護後 ~ 8/1 05:59

★活動地點:骰寶、發財熊貓、辣椒警長、超級龍

★會員限制:普卡會員以上

★活動辦法:
活動期間於骰寶貴賓廳、菁英廳、奢華廳、富貴廳,單日單一圍骰或任一圍骰(分開計算)中獎金額每達200萬代幣,即可獲得「集字消暑趣」1次,中獎400萬送2次,中越多轉越多~

活動期間於發財熊貓、辣椒警長、超級龍,單日中獎金額每達300萬代幣,即可獲得「集字消暑趣」1次,中獎600萬送2次,中越多轉越多~
※ 達指定條件後,將於3分鐘後獲得轉次;轉轉樂領獎期限8/8 05:59

★獎勵內容

集字消暑趣內容
【戲】
【谷】
【放】
【暑】
【假】
代幣兌換卷

兌換條件 獎勵內容
【戲】+【谷】+【放】+【暑】+【假】
+代幣兌換卷1張
娛樂代幣20,000,000
【戲】+【谷】+代幣兌換卷1張 娛樂代幣5,000,000
【放】+【暑】+【假】+代幣兌換卷1張 娛樂代幣300,000
【暑】+【假】+代幣兌換卷1張 娛樂代幣150,000
代幣兌換卷5張 娛樂代幣100,000

★消費加碼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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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項 】

  1. 本活動獎勵(包括但不限於虛擬物品、道具或遊戲幣)發送若有不符,戲谷得逕行回收調整後重新發送。
  2. 本活各動遊戲區設定皆以遊戲內設定為主,活動時間依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3. 本活動戲谷不提供查詢功能,故請玩家自行記錄戰績。
  4. 當您一參加本活動,即視為您已閱讀、了解並同意遵守戲谷對於本活動之相關規定、注意事項、兌獎規則及戲谷之公告等,絕無異議。
  5. 本活動期間內,戲谷有權隨時暫停、停辦、結束本活動,並依戲谷公告時程為之。
  6. 本活動之得獎玩家將於本活動網頁公佈,戲谷無另外通知之義務,如戲谷另行發送簡訊通知得獎者,僅為提醒得獎者兌獎之用,亦非戲谷之義務。
  7. 本活動之參加者/得獎者應遵守戲谷使用者合約及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如有違反,戲谷有權取消該得獎者之參加資格、得獎資格及獲獎之權利及資格,如獎項(包括實體或虛擬獎項)已發放者,戲谷得逕自取回虛擬獎項;如得獎者已收到獎項者,得獎者應立即返還予戲谷;如未於戲谷所示期限內返還獎項者,戲谷將依法追索之。
    若得獎者使用遊戲程式、Bug或以不正當行為取得本活動之得獎資格,戲谷除將取消得獎資格及獲獎之權利及資格、依使用者合約及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處分外,並將依法追訴之;且不另外遞補得獎者。戲谷使用者合約戲谷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請按此。
  8. 戲谷有權隨時修改及變更本活動之相關規定、注意事項、兌獎規則及戲谷之公告等。
  9. 戲谷「和信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戲谷分公司」之員工及其二親等之親屬,不得參加本活動。
  10. 若玩家獲得新台幣獎項,均可選擇依1:100等值兌換麻將金幣/娛樂代幣(無須寄回領獎確認單)。若玩家選擇金幣獎項,請於得獎名單公佈後隔週四下午6點前主動向客服人員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