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家於活動期間,在金銀島累積消費每達500點,就可獲得【金銀島幸運抽】轉轉樂次數1次,每周最多可獲得20次,獎項最高可獲得1000萬娛樂代幣,如集滿【金】、【銀】、【島】三字,同樣也可兌換1000萬娛樂代幣。
活動最後一周!加碼送!
12/20 06:00 ~12/27 05:59消費達1萬,除了活動本身可獲得的20次外,加贈20次


第一周
12/06 06:00 ~ 12/13 05:59
第二周
12/13 06:00 ~ 12/20 05:59
第三周
12/20 06:00 ~ 12/27 05:59
※ 每周累積消費上限為10,000點,超出則無法再獲得金銀島幸運抽次數
※ 每周二06:00累積消費重置計算

【金銀島幸運抽】
次數取得條件
【金銀島幸運抽】獎項
金銀島
消費每滿500點
獲得1次
(每周最多可獲得20次)

10,000,000娛樂代幣

5,000,000娛樂代幣

1,000,000娛樂代幣

300,000娛樂代幣

100,000娛樂代幣

50,000娛樂代幣

10,000娛樂代幣

5,000娛樂代幣
【金】
【銀】
【島】
集字 兌換獎項
【金】+【銀】+【島】
10,000,000娛樂代幣
※ 【金銀島幸運抽】轉轉樂開放時間為12/6~1/3
※ 轉轉樂次數於達成條件後20分鐘即可獲得
※ 消費僅含儲值代幣包/福袋、儲值序號、點數換代幣;不含包月/包季/購物館消費/刮刮樂/兌換券購買

【 注意事項 】

  1. 當您一參加本活動,即視為您已閱讀、了解並同意遵守戲谷對於本活動之相關規定、注意事項、兌獎規則及戲谷之公告等,絕無異議。
  2. 本活動期間內,戲谷有權隨時暫停、停辦、結束本活動,並依戲谷公告時程為之。
  3. 本活動之得獎玩家將於本活動網頁公佈,戲谷無另外通知之義務,如戲谷另行發送簡訊通知得獎者,僅為提醒得獎者兌獎之用,亦非戲谷之義務。
  4. 本活動之參加者/得獎者應遵守戲谷使用者合約及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如有違反,戲谷有權取消該得獎者之參加資格、得獎資格及獲獎之權利及資格,如獎項(包括實體或虛擬獎項)已發放者,戲谷得逕自取回虛擬獎項;如得獎者已收到獎項者,得獎者應立即返還予戲谷;如未於戲谷所示期限內返還獎項者,戲谷將依法追索之。 若得獎者使用遊戲程式、Bug或以不正當行為取得本活動之得獎資格,戲谷除將取消得獎資格及獲獎之權利及資格、依使用者合約及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處分外,並將依法追訴之;且不另外遞補得獎者。戲谷使用者合約戲谷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請按此。
  5. 戲谷有權隨時修改及變更本活動之相關規定、注意事項、兌獎規則及戲谷之公告等。
  6. 戲谷「和信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戲谷分公司」之員工及其二親等之親屬,不得參加本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