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期間:11/8 06:00 ~ 11/29 06:00

★活動區廳:骰寶 - 地產廳 / 百家樂 - 地產廳 / 21點 - 地產廳


於活動期間完成地產大亨每日任務(總中獎金額達10萬),就可獲得10顆骰子(原5顆)


活動期間達成下列條件,就可獲得相對應的轉轉樂次數:

  • 於地產廳內,中獎金額每滿10萬,就可獲得1個【地產轉轉樂】次數,用來抽取不同數量的【代幣兌換券】,轉到的【代幣兌換券】可用來兌換娛樂代幣,收集越多一次兌換賺越多~
  • 於金銀島遊戲館內消費每達到2000點,就可獲得1個【消費轉轉樂】次數,可用來抽取【虛寶兌換券】和【獎勵加倍券】,【獎勵加倍券】可與【代幣兌換券】一同使用,來兌換更高額的代幣獎勵,【虛寶兌換券】則可用來兌換超稀有美少女動態特殊服飾
【地產轉轉樂】
次數取得條件
【地產轉轉樂】獎項
地產廳
中獎金額每滿10萬
獲得1次
10張【代幣兌換券】
5張【代幣兌換券】
3張【代幣兌換券】
1張【代幣兌換券】
【消費轉轉樂】
次數取得條件
【消費轉轉樂】獎項
金銀島
每消費滿2000點
獲得1次
1張【獎勵加倍券】
1張【虛寶兌換券】
※ 地產轉轉樂開放時間為11/8~12/6
※ 轉轉樂次數於達成條件後20分鐘即可獲得
※ 消費僅含儲值代幣包/福袋、儲值序號、點數換代幣;不含包月/包季/購物館消費/刮刮樂/兌換券購買

兌換獎勵

兌換券所需數量 兌換獎項 兌換券所需數量 兌換獎項
300張代幣兌換券
娛樂代幣1,000,000枚
300張代幣兌換券
30張獎勵加倍券

娛樂代幣2,000,000枚
250張代幣兌換券
娛樂代幣700,000枚
250張代幣兌換券
25張獎勵加倍券

娛樂代幣1,400,000枚
200張代幣兌換券
娛樂代幣530,000枚
200張代幣兌換券
20張獎勵加倍券

娛樂代幣1,060,000枚
150張代幣兌換券
娛樂代幣380,000枚
150張代幣兌換券
15張獎勵加倍券

娛樂代幣760,000枚
100張代幣兌換券
娛樂代幣240,000枚
100張代幣兌換券
10張獎勵加倍券

娛樂代幣480,000枚
50張代幣兌換券
娛樂代幣110,000枚
50張代幣兌換券
5張獎勵加倍券

娛樂代幣220,000枚
10張代幣兌換券
娛樂代幣20,000枚
10張代幣兌換券
1張獎勵加倍券

娛樂代幣40,000枚
10張代幣兌換券
1張虛寶兌換券

撫媚蘿莉(動態特殊服飾)
賣價30,000金幣
10張代幣兌換券
1張虛寶兌換券

性感甜心(動態特殊服飾)
賣價30,000金幣
10張代幣兌換券
1張虛寶兌換券

憂鬱少女(動態特殊服飾)
賣價30,000金幣
10張代幣兌換券
1張虛寶兌換券

清秀佳人(動態特殊服飾)
賣價30,000金幣
10張代幣兌換券
1張虛寶兌換券

可愛貓女(動態特殊服飾)
賣價30,000金幣
10張代幣兌換券
1張虛寶兌換券

舞動怪妞(動態特殊服飾)
賣價30,000金幣
10張代幣兌換券
1張虛寶兌換券

音樂才女(動態特殊服飾)
賣價30,000金幣
10張代幣兌換券
1張虛寶兌換券

異次元少女(動態特殊服飾)
賣價30,000金幣

【 注意事項 】

  1. 當您一參加本活動,即視為您已閱讀、了解並同意遵守戲谷對於本活動之相關規定、注意事項、兌獎規則及戲谷之公告等,絕無異議。
  2. 本活動期間內,戲谷有權隨時暫停、停辦、結束本活動,並依戲谷公告時程為之。
  3. 本活動之得獎玩家將於本活動網頁公佈,戲谷無另外通知之義務,如戲谷另行發送簡訊通知得獎者,僅為提醒得獎者兌獎之用,亦非戲谷之義務。
  4. 本活動之參加者/得獎者應遵守戲谷使用者合約及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如有違反,戲谷有權取消該得獎者之參加資格、得獎資格及獲獎之權利及資格,如獎項(包括實體或虛擬獎項)已發放者,戲谷得逕自取回虛擬獎項;如得獎者已收到獎項者,得獎者應立即返還予戲谷;如未於戲谷所示期限內返還獎項者,戲谷將依法追索之。 若得獎者使用遊戲程式、Bug或以不正當行為取得本活動之得獎資格,戲谷除將取消得獎資格及獲獎之權利及資格、依使用者合約及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處分外,並將依法追訴之;且不另外遞補得獎者。戲谷使用者合約戲谷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 << 請按此。
  5. 戲谷有權隨時修改及變更本活動之相關規定、注意事項、兌獎規則及戲谷之公告等。
  6. 戲谷「和信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戲谷分公司」之員工及其二親等之親屬,不得參加本活動。
  7. 若玩家獲得新台幣獎項,均可選擇依1:100等值兌換麻將金幣/娛樂代幣(無須寄回領獎確認單)。若玩家選擇金幣獎項,請於得獎名單公佈後隔週四下午6點前主動向客服人員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