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家只要在公會戰期達到指定的條件,就可以獲得轉轉樂次數,並有機會獲得酷炫的虛寶獎勵和其它豐富的大獎
741期麻將公會戰2016-07-01~2016-07-03
一、個人場次獎勵
參與741期麻將公會戰的玩家每打滿10場就可獲得【我是巨星轉轉樂】1次,打越多場獲得轉次越多喔!(未滿10場不予計算)
二、加碼獎勵
◎個人加碼:當期麻將公會戰打滿指定場次加碼贈送該期轉轉樂次數
累積完成場次 | 打滿25場 | 打滿50場 | 打滿75場 | 打滿150場 | 打滿200場 |
獲得轉轉樂次數 | 2 | 5 | 9 | 20 | 30 |
※個人加碼不累計計算
◎團隊加碼:各公會當期公會戰總場次達成下列標準,所屬公會成員打滿得20場者將額外贈送該期轉轉樂次數。
所屬公會總場次 | 打滿20場的會員可獲得轉轉樂次數 |
1000場 | 加贈5次 |
1800場 | 加贈10次 |
※團隊加碼不累計計算
轉轉樂獎項 | 我是巨星轉轉樂 |
虛寶獎項 |
賣價20,000金幣 |
賣價15,000金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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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價10,000金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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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價7,000金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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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價5,000金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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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價3,000金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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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價3,000金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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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幣獎項 | 麻將金幣100萬枚 |
麻將金幣50萬枚 | |
麻將金幣10萬枚 | |
麻將金幣30,000枚 | |
麻將金幣1,000枚 | |
麻將金幣500枚 |
注意!如要抽741期虛寶獎勵,請先選擇我是巨星轉轉樂(741期)選項
轉轉樂次數發送時間:2016/07/05(二) 23:59前
轉轉樂開放時間 : 2016/07/05 12:00 ~ 2016/07/21 12:00
三、消費滿額贈
活動時間:741期公會戰期間
活動方式:玩家必須至少完成1場當期的麻將公會戰,在麻將館消費達指定的點數,就可獲得相對應的轉轉樂次數及虛寶。
消費點數 | 滿300點 | 滿700點 | 滿1500點 | 滿3000點 |
回饋獎勵 | 轉轉樂次數1次 |
賣價5,000金幣 |
拳王沙袋(右手持物) 賣價5,000金幣 巨星面具(男/女面飾) 賣價7,000金幣 |
巨星名言(右手持物) 賣價1,500金幣 巨星沙袋(右手持物) 賣價5,000金幣 巨星面具(男/女面飾) 賣價7,000金幣
賣價20,000金幣 |
※消費滿額獎勵不累計計算
*會戰期間:系指跨公會戰三日之0點~23點59分
*麻將消費僅含儲值麻將金幣包/福袋、儲值麻將序號、麻將點數換金幣、麻將刮刮卡(點數型);不含包月/包季/購物館消費/麻將刮刮樂/兌換券購買
【麻將741期公會戰】 (以下簡稱「本活動」)
1.發獎時間:公會戰結束隔週二 。
2.若公會名次延後公佈,則對應該期獎項順延至名次公佈後隔週二發送。
3.本活動參加與得獎通知:
a)當您取得參加本活動之資格,進入本活動進行遊戲(以下簡稱「本遊戲」)時,視為您已閱讀並了解本活動之遊戲規則、注意事項、兌獎規則,及戲谷關於本遊戲或本活動之其他公告,並同意遵行之,絕無異議。
b) 當您完成本遊戲,本活動網頁將出現遊戲結果,即視為您已接獲本活動獲獎與否及兌獎之通知,如戲谷之後另行發送簡訊通知得獎者,僅為提醒得獎者兌獎之用,並非戲谷之義務。
4.得獎者如於活動時間內,有違反戲谷使用者合約或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者,戲谷有權取消該得獎者之得獎權利及資格,獎項(包括實體或虛擬獎項)已發放者,戲谷得逕自取回虛擬物品或金幣;如得獎者已收到獎項者,得獎者應立即返還予戲谷;如未於戲谷所示期限內返還獎項者,戲谷將依法追索之。 戲谷使用者合約 、戲谷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請按此
5.戲谷保留修改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兌獎方式、規則及相關重要事項之權利,本活動參加人絕無異議;活動時間與辦法若因臨時狀況有異動時,以本活動網頁公佈為主;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戲谷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尚未發送之轉換或加贈獎項則不予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