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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您取得參加本活動之資格,視為您已閱讀並了解本活動之遊戲規則、注意事項、兌獎規則,及戲谷關於本遊戲或本活動之其他公告,並同意遵行之,絕無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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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名單於抽獎後的隔週四公佈,所有得獎者以一次得獎機會為限,不得重複得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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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利積點一但兌換成功後,不可要求變更商品或退還紅利積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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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活動獎項[澳門威尼斯人旅遊券一人份]之相關規範:
1. |
內容為機票+住宿,請得獎者自行支付兩地機場稅、燃料費、護照等費用。 |
2. |
實際出團方式及兌換方式請參考旅遊票券面說明,無法更換出團日期。 |
3. |
住宿為兩人1室1床,將委託旅行社統一安排房間;若得獎者想改為單人房則需另外補差價。 |
4. |
請得獎者下載領獎確認單並於填寫完成後,利用郵寄方式寄到:戲谷娛樂館 客服中心 收。 |
5. |
領獎期限為2009年5月20日(以郵戳為憑),超過領獎期限未領獎者,視同放棄領獎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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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獎項扣稅之計算:
1. |
得獎人所獲實體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者,戲谷將依法預先扣取 10%。 |
2. |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於一課稅年度內在台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對於所獲實體獎項全額扣取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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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遇獎項缺貨或停產,將以同價位之等值商品替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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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得獎者於活動時間內,違反戲谷使用者合約或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者,戲谷有權取消該得獎者之得獎權利及資格,戲谷娛樂館遊戲管理規範請按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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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谷保留修改本活動之辦法、兌獎、規則及相關重要事項之權利,本活動參加人絕無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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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谷「和信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戲谷分公司」之員工及其二親等之親屬,不得參加本活動。 |